第09版:时评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9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用管理”有助化解物业纠纷
郭敬波

据报道,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住建局率先对“小区管家”实施信用管理,企业一旦有不良行为记录,可取消评选、评先,限制其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等,近5年已劝退10余家不负责任的“管家”。

伴随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物业服务在城市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随之而来的是物业纠纷增多。究其原因,主要是行业规则不够健全,物业服务合同不够完善。目前,物业服务质量的认定标准相对模糊,物业服务合同普遍内容粗略,不少合同仅对物业公司服务内容有约定,对物业服务应当达到何种标准则很难明确约定,造成业主认为物业“只收钱不办事”,物业认为业主“少交钱还要多办事”的认识差异。

如何化解物业纠纷?宁波市江北区“信用管理”的做法值得一试。

一方面,信用是物业公司竞争力的根本。物业服务纠纷有相当一部分是服务不到位引起的,如物业公司清洁人员不按时保质完成清洁工作、不按期整理草坪修剪树枝等。如果没有信用档案,对前期物业的招投标很容易陷入“减价降质”的不正当竞争。用“信用管理”为物业公司打分,可以督促物业公司在前期做好物业管理。

另一方面,信任是业主与物业公司关系的基石。物业服务为何标准难定?因为物业服务涉及小区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很难都以合同形式作出明确细致的约定。当合同关系不足以全面规范物业公司行为时,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信任”关系就变得尤为重要。

“信”字道出了业主和物业关系的关键,也涵盖了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抓住“信”这个牛鼻子,有助于从源头化解物业纠纷,缔造和谐的物业、业主关系。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