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与嘉兴大策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兴大策通万”)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民生银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依法转让给嘉兴大策通万。民生银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嘉兴大策通万作为上述债权受让方,现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嘉兴大策通万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债权转让公告清单中利息截止日为:2018年6月25日。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大策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清单: 货币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债权本金余额利息金额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1武汉凯迪思特科技有限公司61,940,000.008,220,182.67 1.公授信字第ZH1300000120269号《综合授信合同》;
2.公借贷字第ZH1300000128913号、ZH1300000187118号、ZH1300000192531号共计3份《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北京凯迪思电路板有限公司、余汉华、赵莹 1.公高抵字第ZH1300000120269-1、2号共计2份《最高额抵押合同》;
2.公高质字第ZH1300000120269-4号《最高额质押合同》;
3.公高保字第ZH1300000120269-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4.个高保字第ZH1300000120269-6、7号共计2份《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