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1日讯 记者黄俊毅报道:“到2018年底,我国投入天然林保护资金4000多亿元,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森林管护体系,使天然林得以休养生息。将近100万靠森工采伐为生的职工转岗分流。”8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树铭说。
李树铭表示,我国从1998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天然林保护工程,自2000年开始正式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期,第二期是2011年至2020年,目前主要取得了6个方面的成绩:一是天然林资源恢复性增长持续加快,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的双增长。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森林覆盖率大约只有8%,1980年约12%,现在提高到22.96%。二是森林蓄水保土能力显著增强,确保大江大河安然无恙。目前我国森林蓄水涵养水源能力相当于16个三峡水库。三是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为创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奠定了基础。四是森林碳汇能力大幅度提升。五是工程区经济迅速转型,为生态扶贫作出了显著贡献。去年我国林业产值达到7.33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达1600亿元。六是有力支撑重点国有林区和林场加快改革。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金旻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下一步我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将遵循四项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采取严格科学的保护措施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同时根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物种的珍稀性,确保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分区施策。
第二,坚持尊重自然,科学修复。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改善天然林林分结构,培育乡土树种、提高森林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第三,坚持生态为民,保障民生。要积极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保障护林员待遇,保障林权权利人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林区职工和林农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第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天然林保护修复的主体责任,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林权权利人和经营主体依法尽责,形成全社会共抓天然林保护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