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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然资源部开展部门组建后首次规章清理——
废止修改近半部门规章
本报记者 黄晓芳

随着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深化,部门规章如何适应新的需要?如何推进简政放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直面问题,及时整改,开展了部门组建后的首次规章清理,决定废止8部规章,打包修改15部,废止和修改的数量占规章总数的近一半,涉及300多个具体条款。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自然资源部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共52部,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规章已远远不能适应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的需要,迫切需要对现有规章重新进行统筹。

此外,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需要部门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魏莉华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通过全面修订整合出台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自然资源听证、自然资源信访、自然资源执法等综合管理方面的部门规章,废止相关的旧规章。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副司长李维兵表示,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陆续向国务院上报了一批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还有一些正在研究论证阶段。国务院批准取消下放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后,将及时向立法机关上报修法建议,并对相关部门规章进行修改清理。2019年底自然资源部还将发布一批部门规章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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