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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8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本市场迎重磅改革指引
本报记者 温济聪 周 琳

继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后,资本市场又迎来重磅改革指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指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受此利好,8月19日收盘后,创业板指报收于1622.84点,大涨3.50%。A股深圳本地股表现亮眼,仅在开盘的一小时内,深圳本地股集体均现暴涨,深圳机场、中集集团等30只深圳本地优质股票在一小时内纷纷涨停,有力支撑了沪深两市的指数表现。截至收盘,深圳本地股涨停超过40只,粤港澳大湾区概念指数全天上行5.17%。

实际上,在这次中央层面顶层设计提到在创业板推动注册制改革之前,地方政府和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已经在积极争取并且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注册制是一种不同于审批制、核准制的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它的基本特点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通过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使投资者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对证券价值进行判断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的价值好坏、价格高低不作实质性判断。

北京理工大学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冀认为,不同于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是增量改革,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可能会引领存量改革,现有发审体系或将进一步做出变化。

财通证券分析师马涛认为,创业板一旦加快相关基础制度改革,必将为深圳作为科技创新引擎城市带来更多持久的创新动力,为深圳乃至周边地区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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