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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7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环境整治需拿出实招
吴学安

自今年5月中旬以来,农业农村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先后向各地通报了3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要求核查整改,推动各地关心关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及时予以解决。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是一个涉及经济文化、科教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之一,必须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放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来考量,克服“重城市、轻农村”等思想观念,防止城乡环境差距拉大。

农村出现生态环境问题,一是由于以往的生产生活方式对环境影响大,传统农业生产带来化肥、农业污染等问题。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同时,农村环保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对企业排污行为监管不严,偷排、乱排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保护农村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拿出治理实招。可尝试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高农村产业市场准入门槛,探索空间规划体系深层次变革。一方面促进环保监管责任向基层延伸,缩小城乡之间监管及环境治理差距;另一方面扩大公众参与度,建立公众社会监督明确、有效的制度规范。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多部门互相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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