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6日讯 记者熊丽报道: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市场主体退出是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推进优化存量、防范化解产能过剩、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等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使我国破产制度更加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退出方式、完善退出程序、提高退出效率。
根据《方案》,我国将以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法治化方向、坚持约束与激励并举、坚持保护各方合理权益为原则,逐步建立起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便利、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明显下降,无效低效市场主体加快退出,为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