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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7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快闪店”走红背后有隐忧
张淳艺

如今,“快闪店”在年轻人当中很受欢迎。这种业态的经营方式,往往是事先不做任何大型宣传,一些店铺突然涌现在街头某处,快速吸引消费者,经营短暂时间,旋即又消失不见。“快闪店”在我国的萌芽始于2012年左右,随后从2015年开始以10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极速提升,成为品牌和地产新宠。

“快闪店”火爆,由于迎合了各方利益诉求。对于消费者来说,购物中心品牌同质化现象严重,卖场布置千篇一律,缺少令人心动的新鲜元素,容易审美疲劳。“昙花一现”的“快闪店”能够让人眼前一亮,不断刺激消费者的中枢神经,带来全新的消费体验。对经营者来说,这一形式既能迅速打响品牌,吸引粉丝,又能避免高昂租金带来的经营压力。

不过,“快闪店”走红背后也暗藏隐忧。消费不是一锤子买卖,店铺可以“快闪”,消费者却不能“买定离手”。在“快闪店”“开过就关”之后,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无疑是个现实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尤其需要明确的是,在“快闪店”遇到消费问题,消费者应可以向所在商场、购物中心索赔。只有厘清商场的连带责任,才能促使其在出租店面时加强审核,避免一些无良企业趁机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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