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一线调查 上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2019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海:
逐级压实责任 督办重点问题
本报记者 马玉宏 石 晶

不久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数据,“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清理工作开展以来,青海共排查各类农业设施6.09万个、面积5.41万亩,发现“大棚房”问题1172个,涉及占用耕地面积4883.19亩。目前,除极个别“大棚房”问题因涉多方经济、劳务纠纷正在履行司法程序外,其余“大棚房”问题均完成整治。

自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大决策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抓出成效。

海东市重拳出击,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违法用地整治、环保督察整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整治休闲餐饮、私搭乱建、耕地违法违规等行为,清除了历史旧账,遏制了违法土地增量。

西宁市采取“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严厉遏制违法违规用地乱象,同时把大力引进企业谋划发展精准农业、数字农业、利用光热资源作为破解“大棚房”难题的重点课题,超前谋划、统筹安排整治清理出的耕地,确保清理整治后,农业产业有人管有人接。

青海省纪委监委确定一名分管常委为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并形成了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和对外工作对接、各监督检查室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先后7次参加省委省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推进会,研究谋划清理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坚决打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这场硬仗。青海的19个督导检查组中,省纪委监委全部参与,先后对全省两市六州进行了督查。

“大棚房”问题清查不准、上报不实、整改缓慢……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纪委监委通过层层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方法,逐级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西宁市纪委监委对整改缓慢的一县两区进行了约谈,海东市纪委监委对问题集中的5个县区党委或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9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我们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问题突出的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开展约谈,对存在的问题一对一、点对点提醒,起到了红脸出汗、猛击一掌的思想引导作用,促使有关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彻底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参与督导的省纪委监委干部介绍。

各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也以监督检查将清理整改责任压实到乡镇村社,通过落实市州、县市区、乡镇逐级“签字背书”,督办重点问题,跟踪整改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据初步统计,目前,青海组织出动人员61万余人次,机械8202余台次。由青海省农业、财政、民政、公安等单位组成的督导组对两市六州进行了4轮专项督导检查,累计督导769次、3926人次,提醒谈话或约谈各级政府负责人15次,有效解决了存在的部分难点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