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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7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减持套路多 风险须提防
孟 飞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披露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仅7月份以来,就有金冠股份、强力新材等30余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大股东减持,明面上的原因无非是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归还股票质押贷款等。但对投资者来说,大股东减持是一个不好的信号,这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这些对企业情况最熟悉的人,都不看好企业未来发展。

不过,面对一些花样减持,提防难度可不小。下面就说说这些减持套路。

第一个花样减持方式就是通过可转债减持。7月1日,泰晶科技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6月17日至7月1日期间,减持其所持有的泰晶转债合计21.5万张,占发行总量的10%。受此影响,7月2日泰晶转债在创新高后暴跌,最大跌幅达35%。

值得注意的是,与减持股票相比,可转债在减持比例和减持公告顺序上有所不同。股票减持是事前公告,可转债是事后公告。可转债的减持比例是10%,而股票减持是3个月内二级市场交易不超过1%,大宗交易不超过2%。随着可转债发行数量大增,需要重新审视可转债减持规定。

第二个花样减持方式是通过可交换债减持。可交换债指的是上市公司股东发行的、以质押上市公司股份为增信措施的债券。在约定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可按约定的换股价格将债券换为股份,而换股的股份来源就是上市公司股东质押的股份。如果债券顺利换股,就相当于上市公司股东实现了减持目的。

事实上,2017年发布的“最严”减持新规已经明确,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类似协议转让的行为应遵守减持规定。但从目前情况看,减持新规对可交换债的转股及其后续减持影响并不大。

第三个花样减持是股份换购ETF。今年以来,公告或已实现以股份换购ETF的变相减持案例已有20家左右。ETF基金的操作原理是,通过一揽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赎回时同样是将份额换成股票。在换购过程中,持有ETF成份股的股东可以用持有股票换购该ETF份额,然后再卖出份额完成减持。

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规合法减持股份并无不妥。但对投资者来说,大股东减持背后,往往伴随着股价暴涨暴跌的风险。花样减持同样有这样的风险,而且还增加了普通投资者对这种减持行为的识别难度。

对此,监管部门应在严格执行减持新规的同时,通过监管问询等方式,督促上市公司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提高信披有效性,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上市公司操作意图。对于违规减持行为,则要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同时,投资者也应提升自身识别能力,避开个股减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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