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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6℃的温暖
□ 董改正

26℃最省电,是假的。为什么我们还愿意这么设定空调温度呢?26℃不是最舒服的温度,但是最接近“自然”的温度

良知与法律的安全系数不同。

1999年,《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行人通过有人行信号控制或没有人行信号控制,但有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遵守信号的规定,因行人违反信号规定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无违章行为的,行人负全部责任。”第九条、第十一条类似。

出台后,有人叫好,有人反对,最后还是废止了,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全部”和“百分之百”这样表示数字和范围的词语,要保持应有的警惕。社会法与自然法则之间,平衡到距离最小时,是最舒适的时候。

26℃被认为是空调最省电的温度。但显而易见,这个数据是缺乏说服力的。为此,许多科学控通过反复的试验,得出这样的数据:空调制冷时所耗费的电量,与温度成正比,如果我们将原有温度提高2℃,可以节省百分之十左右的电能。26℃最省电,被称为伪科普。

事实上,关于26℃最省电概念的提出,并非仅仅只是省电这样简单。

医学上,24℃被定为人体最舒适温度。如果将空调温度定为24℃,会比26℃更舒服,但节能减排是事关整个人类的大课题,温度提升2℃,既是对个体的关怀,也是对人类共同体整体利益的关怀。如果依照温度越高越省电的法则,那么空调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人的尊严就会被忽视。

这正如交通法规一样,如果过分强调行人、非机动车的自由,那么道路机动车道将失去意义;如果将违章引起的事故责任全部给予行人、非机动车,那么在“撞死白撞”的可怕规章下,法的尊严、人的尊严将会被践踏。

26℃不是最舒服的温度,但是最接近“自然”的温度。

26℃不是最环保的温度,但是是在关怀“人”的尊严之前提下,与“社会法”的最近距离。简单的2℃,体现的是妥协与捍卫。任何事,做到极致,一定都有这宝贵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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