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和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先后确定了安徽、上海、浙江、江苏、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省份作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这也标志着医改进入“深水区”“攻坚区”,试点省份承担着医改“先遣队”“排头兵”的重要任务。
6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安徽铜陵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肯定了试点省份紧紧围绕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建设和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新实施“自选动作”,形成了一批可圈可点的亮点做法。
“重治轻防”曾经一度是我国卫生医疗的“顽疾”,“小病拖大、大病拖炸”的传统就医习惯也让很多慢病患者陷入治疗难度高、医疗负担重的困境。
“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健康促进,努力使广大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中,各省份将“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慢性病管理。
让群众不再“看病难”,关键在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建立有序高效的分级诊疗格局。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县域综合改革,深化人事、薪酬、编制制度改革,提升县域服务能力,推出便民惠民智慧医疗……各试点省份纷纷拿出各家“秘方”:
安徽等地以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为抓手,推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效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宁夏在全区建立起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湖南实现县域内住院就诊率达到90%以上……
“看病贵”问题是医改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各试点省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以药品改革为突破口、深化“三医”联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在“三医联动”的医改“引擎”驱动下,各试点省份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集中招标采购等改革举措,挤掉药品虚高价格水分;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制订医院章程为抓手,促进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行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整个医改立柱架梁的任务已基本完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区,接下来在完善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期待试点省份持续发力,形成经验,同时把各项改革成效抓住不放松,在提升群众获得感上出实招,真正让改革成效惠及人民群众。文/新华社记者 鲍晓菁 陈 聪
(据新华社合肥6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