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指导的“2019中国上市银行发展论坛”在长沙召开。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下一阶段,提高董事履职能力将成为公司治理建设的重点。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外部性。因此,需要较为特殊的公司治理结构来匹配。”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其中,董事履职能力应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经营决策能力,董事应该能对上市银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做出合理、及时的决策;二是战略研究能力,董事应该能对上市银行的战略、风险、人才等远期目标事项提出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三是理解并执行公司治理程序的能力,董事应该充分了解、理解并熟练应用公司的治理制度、规则和流程,按程序进行经营决策和战略研究,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论坛同时发布的《中国上市银行分析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47家上市银行的资产总规模达178.67万亿元,占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85.10%。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我国上市银行中,具有经营管理经验的董事数量仍显不足。
《报告》选取了我国6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董事会与国际大型商业银行作对比发现,从董事会人数上看,六大行董事会人数均值为13.67人,规模与国际大行相当;但从结构上看,六大行中具有经营管理经验的董事占比仅为40.24%,而国际大行的这一占比高达71.40%。
受制于上述问题,国内上市银行在讨论部分议题时,高管层往往需要就相关专业问题向董事会董事进行大量解释说明工作。此外,由于部分董事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其所提出的意见也不具备专业性和系统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为此《报告》建议,接下来,上市银行应提升董事会中具有经营管理经验的董事占比,从目前的40.24%提升到至少60%。与此同时,还应提高独立董事比例,试点“首席独立董事”制度,并发挥股权董事的优势。
具体来看,我国六大行独立董事的平均占比为40.97%。其中,中国银行的独董占比最高,为50%,而国际大行独董占比高达89.3%。
“与其他董事相比,独立董事在利益上与高管层、大股东的牵连较小,且多为金融、财务领域的专业人士,增加独立董事不仅有助于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更能提升决策的专业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主任陈波说,为了让独董更好地发挥作用,可借鉴国际上现行的“首席独立董事”制度。
除了提高独董比例,《报告》建议,可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更好地发挥股权董事的优势。何为“股权董事”?目前在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非执行董事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国有资本代表所派出的董事,也就是“股权董事”,以“汇金模式”为典型。因此,股权董事能够有更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了解所在银行并履行董事职责。《报告》建议,未来应继续提高股权董事的专业性,用专业性来提升股权董事对于高级管理层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