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厦门市政府颁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推出了60条具体举措,促进台资企业在厦门更好更快发展。
随后,“莆田35条”“福州68条”“漳州58条”“龙岩46条”“泉州73条”“南平52条”等实施意见相继出台,为台湾同胞在福建各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一年来,闽台经贸合作进一步扩大。目前已有19家台资金融机构落户福建,居全国第二位;首家两岸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顺利运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获批设立“台资板”,目前已挂牌台企148家。
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也更加方便。厦门率先支持台胞独资设立个体诊所,已成立6家台资个体诊所;大陆首个对台研学旅行基地——厦门(集美)对台研学总部正式启用;首批6名台湾药剂师在福建省考试合格并取得自贸区职业资格证;来闽实习就业创业台湾青年新增1.2万多名,较2017年底新增87.5%。
目前,更多台胞在闽安居乐业,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对台融合为主线,推动行业标准共通,率先实行台车入闽、卡式台胞证、5年免签注等举措。福州琅岐客运码头、厦门五通码头(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客运全面实现网络售票。加密泉州至台湾航线航班,平潭“台北快轮”航线实现常态化运营,福建海峡高速客滚航运有限公司与台湾远东航空签署“海空联运”战略协议,两岸人货往来更加便捷。
一年来,闽台文化交流更加丰富。闽台首次合编出版台湾期刊《国文天地》,两岸中学语文教学研讨会暨合编教材新书发布会在台举行,首发《闽台历代方志集成》。
此外,福建加快与金门、马祖实现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去年8月5日,历时23年的福建向金门供水工程实现正式通水,“两岸一家亲,同饮一江水”成为现实。
5月29日,福建省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从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等方面明确了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子,提出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对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对台农业合作持续走前头、提升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台资企业创新发展等多项举措。着力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闯出新路,将推动闽台交流合作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