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自律管理,推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规范发展,组织制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范》),并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执业规范》共分为5章,对咨询机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提出具体规范要求,并提出在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规范明确了协会执业检查和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自律惩戒措施,明确解释权和实施日期等内容。
在设置“红线”方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推广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时,应当遵守客观、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不得有以下7种行为:欺诈客户;向客户承诺确定收益或收益范围;向客户承诺承担投资损失;对过往业绩进行夸大宣传,包括以特定客户或者特定时间区间的历史最佳收益作为历史业绩进行宣传,但未向投资者明示;仅宣传所提供产品的功能但不说明产品的局限性;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时间、自身实力等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业内人士表示,证券投资咨询行业建立行业规范非常及时和必要。中国证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4月份,市场上有84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过,截至2019年3月被采取暂停新增客户监管措施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就多达33家,如安徽大时代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另外,4月份以来,上海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失联,北京中富金石咨询有限公司被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上海新汇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被责令整改。5月14日,北京证监局对上海证券通北京分公司和大连华讯北京分公司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分别处以30万元和2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