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产经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6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关于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70.09%股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所持有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权益,特发布此公告。

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2701万元,占比70.09%,现拟向合格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及/或相关权益。

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9459万元,属贸易、物业经营管理行业,企业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239号外贸集团大厦7-8层,经营范围为经营外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43014号规定的进出口业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经营对外贸易业务;经营转口贸易:项目投资;咨询服务、展览、技术交流业务;自有物业的经营与管理。与主营项目有关的公路货运、仓储、保税仓、报关,按深府办复[191]233号文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产量/产能较优,企业经营情况正常。

该股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如下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

2.其他特别要求:无。

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曾女士 叶先生 联系电话:86-755-82215453 82215569

电子邮件:zengzhi@coamc.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座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我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010-66507082

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755-82215576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0755-88318989

深圳银保监局: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9年6月11日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