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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5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截至目前,58个试验区承担中央部署任务226批次——
农村改革试验区步入规范化运行轨道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乔金亮
徐 骏作(新华社发)

农村改革既要在关键领域努力创新实现突破,又要从全局出发作好规划和顶层设计,发挥改革试验的协同效应。农村改革的试点试验,要坚守“于法有据”和“严控风险”两条原则。要探索将试验任务由批准制改为备案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的方式拓展改革试验任务。

农村改革试验区是中央推进农村改革试点试验的综合平台,承担着为农村全局性改革探索路子、为面上改革提供实践示范的使命,是农村改革的先行军、排头兵。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可以说农村改革的每一次重大制度变革都不同程度来源于改革的试点试验。5月27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负责人和典型试验区代表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采访,讲述有关农村改革“国家实验室”具体进展。

试验任务不断拓展

从寒冷的北疆到温暖的南国,从东南丘陵到塞北大漠,在农村改革波澜壮阔的图景中,农村改革试验区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2009年,国家启动了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2011年原农业部首批安排了24个试验区,部署6大制度建设,开展改革试验。2014年又增设了第二批3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了5个方面19项改革试验任务。截至目前,58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中央部署改革试验任务226批次,基本覆盖了农村改革各个领域。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明晰产权的改革重头戏。贵州六盘水市2014年起探索提出的“三变”改革,三次写入了中央一号文件。该市副市长王成刚介绍,所谓“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六盘水推进资源变资产,将土地等自然资源活化入股,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入股,技术技艺等资源物化入股。推进资金变股金,整合财政资金入股,量化扶贫资金参与,撬动社会资本进入,支持农户通过信贷资金入股,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通过企业带动、合作社覆盖、政府帮助等方式,推进农民变股东。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基石。黑龙江省克山县县长陈宝柱说,克山试验区成功探索出少数人种地、多数人受益的规模经营之路。2018年,全县流转土地252万亩、规模经营272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85%和90%,比试验前分别提高了22.5个和29.4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围绕主体创新完善经营模式,主推合作社模式,鼓励家庭农场模式,引导联合社发展模式。“我们还建立了保障机制,整合支农项目财政贴息、涉农资金重点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完善金融扶持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信用信息中心。”陈宝柱说。

“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试验任务是不断拓展的。”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赵长保介绍,有关部门和各农村改革试验区主动把农村改革纳入改革全局,主动与中央提出的改革任务相协调、工作机制相衔接,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在各领域改革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试验区共有144项试验成果在省部级以上政策文件制定法律法规制修订中得到体现,几乎涵盖了农村改革的所有领域。

向系统性改革迈进

“与上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试验相比,现在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在任务、背景、人力、定位等多方面都面临着更困难的挑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说,现在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建立,法律体系也基本完善,可突破创新的空间不比80年代。现在的改革更加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规划,需要上下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相对而言,改革面临的制约因素更多。

改革既要在关键领域努力创新实现突破,又要从全局出发作好规划和顶层设计,发挥改革试验的协同效应。2018年,农业农村部批复了26个试验区申请的46项试点任务,统筹推进关联度强、相关度高的试验任务,适当延展试验的主题和内容,推动试验区从开展单项试验向实施综合试验转变。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表示,改革的系统性显著增强,综合成效逐步显现,各试验区试验方案相对单一的改革内容设计不断突破深化,开始向系统性改革迈进,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系统性成果。

记者了解到,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各相关试验区创新农村土地优化配置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体制机制,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重庆梁平试验区探索出了“退零换整”和“定制用地”两种模式,为有退出承包经营权意愿的农民提供了规范、顺畅的退出通道;宁夏平罗试验区对一户多宅或一户一宅面积超标的农户征收有偿使用费。

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各相关试验区探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体制机制,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湖南沅陵试验区普遍在行政村设立了金融服务站点,打通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在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各相关试验区探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办法举措。江苏苏州试验区建立了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为核心的农业农村发展支持机制,推动建设了一批生态优美、设施配套、经济繁荣、农民富裕的美丽乡村。

由批准制改备案制

农村改革的试点试验,要坚守“于法有据”和“严控风险”两条原则。因此,规范运行管理格外重要。2016年,修订后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运行管理办法》出台,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规范化管理运作有了新的遵循。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更加健全,部门沟通机制更加顺畅,授权放权机制更加明确,地方对改革试验区的领导责任更加强化,督察考评验收更严格……一系列关键词显示,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更趋规范化。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介绍,当前的改革试验更加注重前瞻性,紧盯农业农村领域发展的前沿性问题,加大探索力度。“比如,关于智慧农业和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涉及很多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研究,我们探索服务于农业的高质量发展,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难题。我们还积极探索传统村落保护新模式,注重传统村落活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等。”

“要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尊重地方自主权。”赵阳透露,今后要探索将试验任务由批准制改为备案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的方式拓展改革试验任务,鼓励农村改革试验区根据各地实际提出改革试验方案,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区省级主管部门自行选择适合的县市区开展对比试验,适度扩大改革试验的范围。

当前,正值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专家认为,要把完成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长远制度结合起来,强化试验成果的提炼和转化。一方面,要抓紧梳理总结试验区以改革促脱贫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要全面总结分析经济条件较好地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和一般性规律,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以服务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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