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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5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贷退出不能急哄哄也不能慢吞吞
□ 钱箐旎

对于P2P出借人来说,4月份是一个非常煎熬的月份。在这个月里,又有一些平台接连曝出问题,其中还有规模较大的平台。一时间,风声鹤唳,投资者人人自危,众多平台资金加速抽离。

网贷行业规模萎缩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引导P2P网贷平台良性退出,既考验着平台的诚信,也考验着监管的智慧。

所谓良性退出,一般是指在良好沟通基础上,网贷平台充分清点剩余债权债务后,与投资者共同制定合理的清退方案,同时配合监管要求,完成行业退出。严格意义上讲,这是企业主动战略转型,而非经营困难而做出的被动选择。

从现实情况来看,平台主动退出仍未成为行业主流。但是,已经有一些很好的案例。近日,深圳市金融办公布了一批自愿退出的P2P平台名单。深圳市金融办在通知中提到,根据清理整治进程,后续将不定期发布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的网贷机构名单。这意味着,未来还会有更多平台选择自愿(主动)退出。

对监管部门来说,在强有力的政策手段引导下,能够推动更多平台选择主动自愿的良性退出自然最好,但并非所有平台都能达到良性退出标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多地监管部门陆续出台P2P网贷机构退出指引,多家P2P平台被监管“劝退”。

清退、“劝退”更多是一种被动的退出方式。需要承认的是,如果P2P平台业务不合法、不合规,尽早结束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对于出借人和整个行业来说都是好事。

2018年11月份,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湖南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第一批取缔类机构名单已经确定,共包括P2P网贷机构53家。2019年4月份,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公号发布了济南市首批P2P网贷退出名单,中投盛银(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6家机构位列其中。

当然,除主动退出和被动退出两种情况外,还有部分平台处于“拟退出”的状态。4月30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38家P2P平台发布拟退出P2P网贷业务的通告。通告显示,有异议的平台可在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属地网贷风险整治部门反映,无异议的机构在公告结束后依法退出P2P网贷业务。

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是为了让下一步行业发展更为健康。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有更多平台或主动或被动地退出网贷行业。但无论是哪种退出方式,退出过程都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最有可能的是忽视和损害出借人的权利。这就需要监管部门的及时引导和整治,制定合理方案,提高平台良性退出的可操作性,简化退出流程,让各个平台可以根据自身及出借人的情况,制定一个最优退出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出借人的利益。

比如,备受业内认可的深圳良性退出指引,集合了过往优秀制度精华,在保障出借人利益方面,指引借鉴了股权分置改革经验,做出了一些有益探索。其中,包括“知情人举报制度”“出借人表决规则”,明确引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清产核资机构等,在业界属于首创。

平台和监管部门都要意识到,网贷平台发展多年,规模已较大,问题也较为突出,想要稳步转身不容易,既不能急哄哄,也不能慢吞吞,把握好节奏,做到有序退出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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