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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把生态保护优先落到实处
□ 青海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核心是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理性选择和必然要求。我们应从多方入手,提高认识、确保落实。

(一)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是为了推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不是说不要发展,因为离开经济发展抓生态保护是“缘木求鱼”,难以持续;也不是说一味地追求发展,因为脱离生态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贻害无穷。所以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并不是降低对发展的要求,更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绿色、低碳和循环的道路上推动更高水平的发展。当“保护”与“发展”两者发生冲突时,决不能以破坏生态、损害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必须深入理解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辩证关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绘好“山水图”,念好“草木经”,打好生态牌,走好绿色路。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是为了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享有更优美的环境。为此,一方面,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使老百姓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另一方面,要加快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步伐,以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来促进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的优化,助推旅游业、金融业、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更直接感受到保护绿水青山就是保护金山银山,在拥有蓝天碧水的同时,分享到“绿色福利”,决不能让老百姓守着“金饭碗”富不起来,也决不能走以损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搞发展的老路。

(二)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保护好生态环境,必须坚持辩证法、两点论,把“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都用好,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具体而言,就是一方面要注重完善环境监管,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着力解决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注重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经济杠杆的运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民间资本投资生态保护项目,使其在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中获益。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要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着眼于整体,从全局出发,统筹规划,平衡各方关系,实现整体目标的最优化。这就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顶层设计,用全局观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同时,由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复杂性,矛盾和问题往往盘根错节,必须找准突破口,所以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也很重要。还有,由于各地方基层之间存在客观差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也需要鼓励支持地方、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从而成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的有益补充。所以,保护好生态环境,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及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另一方面还要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把自上而下的力量与自下而上的力量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强大合力。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要用制度机制来保障。建设生态文明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方方面面,需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守护绿水青山、保障绿色发展。这既是历史的经验,也是现实的选择。必须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和法律约束,确保生态保护始终摆在优先位置。要用制度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做好生态环保干部配备工作,充分满足生态保护建设的要素配置,保障生态保护建设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优先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大执法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依法追究责任,真正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此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重在行动。要在充分发挥制度建设治本作用的同时,积极培育生态文化,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执笔:王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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