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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5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投资者权益
□ 祝惠春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在北京举行了“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启动仪式。设立“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旨在全面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构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大格局。

设立“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是中国资本市场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件大事。从国际上看,全球主要资本市场普遍把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争取有前景的优质企业,另一方面则是吸引全球投资者的参与。

资本市场是一个投融资的专业市场。投资者作为市场流动性的提供者、市场预期的影响者、风险的承担者、公司治理的参与者,其行为直接影响资本市场资源配置、资产定价和缓释风险等功能的发挥。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队伍已达1.5亿人,其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投资者保护工作关系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也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体现。因此,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各类市场主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直以来,证监会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比如,初步形成运行有效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先后设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两家专门机构,近期又专门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证监会主席担任组长,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加速,投资者结构和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跨境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面临新挑战;资管新规出台后,基金、投资顾问等行业深刻变革与转型,给投资者保护与监管带来新课题;《证券法》修改还在途中,法律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处罚“罚酒三杯”的情况亟需改变;资本市场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投资文化自觉尚未形成等。

投资者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监管部门努力,相关各方也要加强政策协调和沟通,通过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市场机构、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形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投资者保护大格局。

在证券监管部门层面,要全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正如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所说,核心是上市公司树立“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治理规范、内控有效的上市公司。要强化交易所和中介机构责任,有效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惩治就谈不上保护”,必须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正如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所说,“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动真格、出重拳、击要害,让新风正气落地生根,让各类市场主体像珍视自己的眼睛一样,认真对待投资者权益保护。”

法律保护是最核心、最有威慑力的一环。在法律法规层面,要推动建立符合中国市场实际的集体诉讼制度,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制度,健全示范判决等机制,研究建立投资者专项赔偿基金。

投资者保护机构也要大力作为。目前,对因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机构通过开展纠纷调解、支持诉讼维权、推动示范判决等方式,已经探索出了纠纷多元化解和民事诉讼的有效新路径。下一步要继续发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外,还要撬动教育引导的“影响力杠杆”。持续推动将投资者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培育成熟理性的投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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