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安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政府投资条例》明确了政府投资的范围及原则、决策程序、投资计划、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等具体要求。条例对政府投资范围和方式所提出的规范性要求,有利于引导正确处理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之间的关系,强调更加重视发挥政府投资在补短板、增效率、强基础、转机制等方面的导向性作用,带动和激活社会投资活力,共同激发投资拉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高质量的投资撬动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实现我国投资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创造宽松稳定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