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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5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键在于摒弃户籍“二元制”
吴学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经过多次改革,发生显著变化:一是户籍约束人口流动的限制被打破,已有上亿农民进城务工;二是户籍背后的一些歧视性功能和收费被取消。近年来,农民工在就业合同、工伤保险、欠薪追讨、子女上学等方面也取得了进展。尽管如此,城乡户口差别背后仍隐藏着一些有待改进之处,如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升职培训等。

现实中,户籍改革之所以在一些地方难有大的突破,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国内户籍管理除了标示人的存在外,还担负着一系列功能,如儿童入托、子女上学、安置就业、社会保障等。户籍附加功能过多,造成户籍改革势必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要取得突破,必须作出相关的制度性安排,实行配套性改革,否则就可能难以推进。

当务之急是要打破农业、非农业“二元结构”户籍管理模式,以条件准入彻底取代原有进城人口指标控制,逐步放宽户口迁移限制,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最终实现绝大多数城市户口自由迁徙。一方面,应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因户口差别造成的某些不公,加快户口背后的劳动、人事、工资、教育、卫生等方面改革步伐;另一方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改革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落实流动人口就业、教育、劳保、医疗的平等权利,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迁移、平等就业,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保标准,缩小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促进进城农民市民化。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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