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读者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5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恶俗“婚闹”该休矣
江德斌

为建设和谐、文明、礼仪大家园,使闹喜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妨碍公共秩序、不危害公共安全、不影响市容环境、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对低俗、恶俗、危险闹婚的现象实行集中治理。

很多地方都有“婚闹”习俗,大多只是为了搞搞气氛,把婚礼现场弄得热闹些,让大家共同分享婚礼的喜庆。不过,个别地方的“闹喜”却有些变味,掺杂了太多低俗、色情的恶俗趣味,互相攀比闹婚手段,以致发生很多出格甚至违法行为,不仅有碍观瞻、败坏风气,还对新郎新娘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这种恶俗的“婚闹”,失去了“闹喜”的善意,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文明的持续进步,很多过去所谓的民间习俗逐渐不适应社会发展形势,有些方面不仅与现代文明观念相悖,甚至涉嫌违法。所以,有必要对某些民间习俗以现代文明观念重新审视,对有传承价值的予以改造和继承,对低俗陋习则应全部抛弃。恶俗“婚闹”是典型的低俗陋习,对其应自觉主动抵制。此前,部分地方发布了抵制恶俗“婚闹”倡议书,但缺乏严厉处罚措施,仅靠民众的自觉意识,往往难以执行。类似山东莘县采取严格禁止恶俗“婚闹”,对违反者施以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的措施,乃是提高了违规门槛,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如果认真落实到位,必将发挥出应有的管控效力。

(作者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