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前夕,一则“酒店停车一小时被收300元停车费”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涉事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酒店内的停车位收费标准为工作日每车每天200元,节假日每车每天300元。“酒店不提供免费停车时长,只要当天开车进来,在晚上11点前驶离都是一个价”“停车不足1天均按1天收费”。相关收费信息在酒店的入口处都有明确说明。
停车不足1天,哪怕1小时,均按1天300元收费,这究竟合不合理?诚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这并不是说经营者就可以脱离经济规律、市场现实和法律规定随意定价或漫天要价。自主确定服务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以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为依据。“停车不足1天均按1天300元收费”,显然已经超出了市场合理幅度,是滥用自主定价权。
经营者的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职能部门应给予适当引导和干预。尤其是要针对酒店、商场停车场等易侵权风险点加强监管,积极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追究不法经营者的责任,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是相关部门绝不能以“自主定价”为由推脱责任,当“甩手掌柜”,否则不仅将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更会损害城市的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