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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4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克难
朱慧卿作(新华社发)

业主委员会选举频频“难产”、公共维修资金躺在账户上“睡大觉”、物业不作为业主投诉无门——近年来,关于业主、物业权益的纠纷在各地时有发生。日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例如,针对业委会成立难,明确政府、居委会应给予指导协助;针对公共维修金使用难,降低了使用门槛,增加了使用情形;针对业主维权难,赋予相关部门管理义务,明确权利救济渠道。相关规定为保障业主权利、解决小区违规现象引发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关专家指出,要切实保障业主权利,还需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的监督。 (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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