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体现了政府对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坚定决心。此次养老保险费率调整并非阶段性、临时性政策,而是长期性的制度安排。社保降费以后,各地的费率差异将明显缩小,有利于均衡企业的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预计3个险种合计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对广大企业来说,可谓重大利好。总体来看,这一轮减税降费举措体现出许多新特点。
更加重视减税获得感。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近日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提到,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明显”“实质性”等字样,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坚定决心,更说明减税降费工作要以企业的现实感受为中心来开展的理念。尤其是在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的情况下,强调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既要重“过程”也要重“结果”的态度,体现出政府部门更好践行为企服务的宗旨意识。
具体举措更有针对性。为企业降低社保缴费的工作已经开展了数年。自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预计到今年4月底,现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执行期满,共计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近5000亿元。不过,仍有企业感觉“不够解渴”。相比前几次降低费率,这一次力度最大,而且非常有针对性。比如,占社保单位缴费比例中大头的养老保险,是此次降费幅度最大的一个险种。养老保险费率降至16%后,相较之前普遍20%或19%的费率水平,一次性就降低高达3个至4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养老保险费率调整并非阶段性、临时性政策,而是长期性的制度安排,而且这项政策不设任何条件,无论当地养老保险基金是收大于支还是支大于收,无论在哪个地区或哪个行业,企业都能从这次降费政策中受益,充分体现了国家在确保社会保险制度运行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前提下,最大程度解决企业燃眉之急的决心。
及时谋划未来制度安排。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仅仅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更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等多项任务日趋复杂,政府的政策抉择和工作推进难度也明显加大。就社保改革来说,难就难在一面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一面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使养老金能够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要让企业与职工同受益,降低社保费率,也成为推进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此前,由于各省份企业缴费比例不统一,出现了一个不合理现象,企业的负担不同,竞争不公平,越是经济活跃、发展快的地方吸引的劳动力越多,养老负担越轻,社保费率就越低;越是人口老龄化严重的地区,养老负担越重,费率就越难以下降,更加难以吸引企业投资、扩大就业。有研究机构调查显示,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社会保险缴费率变动与就业变动存在反向互动关系,即社会保险高缴费对就业存在挤出效应。社保降费以后,各地费率差异将明显缩小,有利于均衡企业的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等举措的同步实施,将有利于未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