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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用消费品行邮税调降便民惠民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熊丽报道:我国从4月9日起调降进境物品进口税(行邮税)税率。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行邮税涉及面较广,此次调整重点降低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主要是考虑便民惠民。

据悉,从4月9日起,我国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行邮税涉及面较广,这次行邮税的下调主要是考虑了两方面的原则。”邹加怡介绍,一是便民惠民。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措施,为让减税红利惠及人民群众,此次行邮税的调整重点降低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二是税负公平。为维持进境物品与进口同类货物的税负公平,行邮税税率应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税率大体一致。配合增值税改革,行邮税税率作了相应调整。

邹加怡表示,为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减税红利,与进口药品税收政策保持一致,扩大按较低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我们在减增值税时,对药品采取了力度更大的减税措施,不是从16%减到13%,而是对部分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所以这部分药品的税率比其他制造业商品的增值税税率要低得多。”邹加怡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落实,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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