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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查员工家谱”离谱又违法
戴先任

据报道,近日有企业要求部分员工在限定日期内提交与其他员工之间的亲属及同学关系信息,其中就包括直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以及小学开始的同学关系,并声称如果未按照实际情况提报,将视为违反公司的诚信原则。

员工的亲属关系、同学关系都应该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如果强制要求员工交代,就有侵犯员工隐私权之嫌。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但企业搜集的信息不能与工作无关,一些企业搜集员工个人亲缘关系信息,明显构成了侵犯员工隐私权。员工有权拒绝企业侵犯其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企业通过掌握员工的个人隐私来“控制”员工,这样的想法既离谱又违法。要防范腐败,让员工爱岗敬业,企业需要出台好的制度设计,懂得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如果侵犯员工的个人隐私权,反倒会让员工反感,不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对于涉嫌侵犯劳动者隐私权的用人单位,需要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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