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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新房”更要有“新家”
刘 畅

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特困地区民生福祉的重点。从旧房子挪到新房子,贫困群众实现了空间的转移,普遍集中的新居不仅仅是房子,更是一个综合微型社会的重组。让大家既有“新房”也有“新家”,这是大竹县的亮点所在。

“恋穷窝、搬不出”曾经是摆在大竹县面前的难题,不少群众甚至在搬迁后还要两边跑,宁可不拿新房的房产证也不愿意拆旧房。为了改变这种局面,除了用“搬迁谁,群众公开评”的方式提升透明度和参与度,大竹县还特别实行了“保留农民身份、农村产权不变”,配套“就业、就学、就医、社保、低保”的“2+5”保障措施,让贫困程度深、信心不足的贫困户不再恋穷窝,放下后顾之忧,确保脱贫不掉队。正是得益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让每一位搬迁群众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竹县实现了“应搬尽搬、不落一人”。

住上好房子是其一,更要确保产业配套建立在富民增收的基础上,让世代与土地打交道的人们开拓思想观念,改“穷业”换“新貌”。通过搬迁实现“多赢”,既为搬迁户就业创造条件,又为民营企业解决“用工难、用工贵”难题,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广大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既有务工收入又顾得了家。有了好房子,更过上了好日子。这样的易地扶贫搬迁,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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