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关注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250亿元!进口企业大减负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此次下调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有哪些特点?将为广大外贸企业带来哪些实惠?本期主持人将为广大网友详细解答。

问:调整后我国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结构如何变化?对进口企业税负有何影响?

主持人: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

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后,全年将为进口企业减少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约2250亿元,有效降低进口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问: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何影响?

主持人: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的,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亦同步下调。

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减税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消费者减轻税负13.5亿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

问:企业申报在前,但货物到港在4月1日当天或之后,是否适用增值税新税率?

主持人: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为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进口的,如货物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可拨打海关12360电话咨询。

(本期主持人 顾 阳)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