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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3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法金融活动蠢蠢欲动,专家提醒——
“稳定币”并不稳定
本报记者 钱箐旎

近期,一份来自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风险提示引发了人们的关注。该提示指出,部分媒体、社交平台、研究团体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发币揽财为目的,交易炒作升值为利诱,利用“研究”“论坛”之名,宣传“稳定币”“积分币”“数字货币”等,以此开展培训、项目推介、融资交易等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活动。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借机炒作区块链概念,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经济秩序,带来社会风险隐患。为此,北京互金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相关机构和个人应防范以“稳定币”等名义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研究”“论坛”等活动基本未作投资人适当性控制,缺乏风险教育。在种种利益诱导下,特别是近期境外某知名虚拟货币交易所推出一些商业模式,其中个别代币短期内价格被炒高至5倍以上,对国内大量潜在交易者是不小的诱惑。

“虚拟货币有非常典型的涉众型证券交易模式性质,同时具有极高的投机风险和欺诈风险,其潜在隐患一旦爆发,势必引起一大波‘韭菜’被收割,最后冲击社会稳定。”邓建鹏说。

对金融消费者来说,应该如何防范此类骗局?邓建鹏认为,金融消费者首先应有充分的投资风险意识,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应该严格与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以免对自己或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其次,区块链领域的投资活动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门槛,对该领域的应用和特征缺乏深刻认知与理解的潜在投资者,应持特别谨慎态度。

邓建鹏强调,金融消费者应注意到区块链在信用缺失领域可能存在巨大的运用价值,但当前区块链多处于概念与理论探索阶段,真正进入大规模使用及产生商业价值还需要更长时间,当前不少区块链创业项目存在夸大其词或过度包装,投资者需谨慎对待。

北京互金协会在风险提示中也明确表示,公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专家强调,短期内买卖各种虚拟货币获利,往往不是来自实体经济产生的利润,大多是投机与炒作的结果,这一现象无法长期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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