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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3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司法部: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从司法部获悉:目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全面建成并运转良好。各地已经建成2900多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9万多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分别达到99.97%和96.79%,65万个村(居)配备了法律顾问,初步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如今,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要仲裁,都可实现“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建成网络平台,实现与中国法律服务网互联互通。各省(区、市)均已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人民群众在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拨打“12348”热线电话,均可以免费获取基本的法律服务。

据了解,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日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日益发展壮大。数据显示,全国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总数达到85.3万个,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达到420万人。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从总体上看,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各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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