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国要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然而目前,大部分贫困地区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区域政策支撑和社会帮扶,缺乏自主“造血”能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一直关注这些问题。
在朱奕龙委员看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一剂良方,也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重要物质基础。
“要让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只有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才能抱团闯市场,逐步实现稳定增收、稳步脱贫、共同富裕,从而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朱奕龙委员说。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进一步扩大乡村公共财政覆盖的领域和范围,建立国家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现有的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应适当向农村集体经济实体倾斜,信贷支农政策应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重点。”朱奕龙委员表示。
朱奕龙委员建议,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帮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鼓励各类人力、技术、资金、项目等帮扶资源流向农村集体经济。具体来说,应大力倡导各类慈善组织、慈善企业和慈善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引导帮扶工作逐步向“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变。同时,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水平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