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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挥检察职能 维护公正公信
——最高检办公厅主任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李万祥

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接受专访,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亮点和热点内容。

“数据详实是今年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王松苗介绍,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使用数据185个,比去年增加38%。

记者梳理报告发现,在这些数据中,除公益诉讼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是检察机关全新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办案体制变化等有关数据无法进行比较外,其他数据全部与去年进行了同比,并且无论升降,都如实反映。

“全文共出现11处下降数字。”王松苗说,这些数据下降并不意味着检察监督力度的减弱。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加强,执法工作的日趋规范严格,有些方面的案件下降,有些方面的案件上升,都是正常的。

王松苗介绍,这些下降的数字,有的是因为犯罪态势发生变化,比如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同比分别下降5.9%、6.9%。有的是因为有关方面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取得成效,比如起诉涉医犯罪同比下降29%。有的是因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当严则严、当宽则宽,比如去年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小幅上升,但由于不捕、不起诉增加,实际批捕、提起公诉同比分别下降2.3%和0.8%。

去年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后的第一年,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如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行之有效’。”王松苗告诉记者。

“最高检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确立严格的办案规范。对一些重大、疑难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围绕证据‘充分、确凿、合法’提出建议。”王松苗说,去年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16092人,审查后已起诉9802人。各级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起诉250人,退回补充调查1869人次,不起诉率、退查率同比均有下降。

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优势充分显现。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据统计,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10.9万件。到去年11月底,100%的县级检察院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全覆盖。

“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履职最佳状态。”王松苗表示,对因种种原因导致诉前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将提起诉讼做成最佳法治课堂。

据介绍,长期以来,受执法理念和执法环境等因素影响,各地对正当防卫尺度把握不够统一,立法设计的初衷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充分实现,刑法第二十条大部分时间处于“沉睡”状态。

“赵宇案,检察机关纠正‘相对不起诉’,作出‘绝对不起诉’处理。一个‘不起诉’替代另一个‘不起诉’,向公众传递了‘见义勇为不是犯罪’的明确信号。”王松苗说。

在谈及河北涞源反杀案时,王松苗也表示,检察机关不仅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让正当防卫“挺直腰杆”,还确立了对公民住宅的特殊保护。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对邪’,是法律鼓励和保护的合法行为。”王松苗说,对于正当防卫权的保护,不仅可以有效震慑不法侵害人甚至潜在犯罪人,而且可以鼓励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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