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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3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
——访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义光委员
本报记者 韩秉志

近年来,我国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一些地方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刀切”做法,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挫伤了企业绿色转型的积极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义光表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控手段,严格监控、区别对待。对环境治理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的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应允许正常生产;对不重视环境治理或经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应给予停工处罚,充分发挥环境治理的正激励作用,促进生产、生活与生态同步改善。

张义光委员表示,有的地方在冬季采暖期或迎接检查时,简单采取下达“禁土令”“停工令”等“一刀切”的做法,让许多建筑工地在冬季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给企业和社会带来较大损失。

张义光委员建议,要落实建设各方的主体责任,将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建材应用等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将施工环境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单独列支,确保环境治理费用投入和企业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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