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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3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王玉玲代表呼吁:
成立政策性银行服务民营小微
本报记者 陈果静

“对暂时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民营小微企业,即便传统金融体系以非市场化的方式给予扶持,但终究无法长久。”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玉玲建议,针对这部分小微企业,应建立区域政策性专营民营小微企业银行,限定经营地域,经营对象只面向民营小微企业,从而形成“政策管扶持,市场管竞争”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有序发展格局。

王玉玲代表认为,我国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在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上的很多指标,已经优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但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表明我国现有金融体系在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上存在一些关键性障碍。

“我认为,很有必要建立以‘专营化、专项化和专业化’为核心思路的区域政策性专营民营小微企业银行。”王玉玲代表表示,应成立由地方政府独资或控股的区域政策性专营民营小微企业银行。地方政府出资和区域性经营能有效借助地方信息优势,缓解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障碍;政策性的经营性质能够专门针对处于种子阶段、初创期和发展初期民营小微企业提供具有政策扶持性质的金融服务,重点解决这部分企业因生产规模不大、市场认可度较低、自我筹资能力有限以及盈亏平衡点较低等现实情况所导致的融资难问题;专营性质能够保证银行专司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防止因银行偏离主业,背离扶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初衷。

在设立这类银行的同时,王玉玲代表建议,还应配套建立专营政策性民营小微企业银行的体系化运作机制,如建立审批筛选和优胜劣汰机制、制定合理的政策性融资支持退出机制、建立多元化的风控机制等。

“当小微企业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就能够将其移出政策性融资序列,移交给市场性融资体系。”王玉玲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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