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