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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收征管合作助京津冀协同发展
纳税人可通过统一平台办理涉税业务

本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记者今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京津冀协同发展5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支持国家战略,推动三地加强税收征管合作,优化区域纳税服务,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同年10月份,《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框架协议》落地。京津冀三地税务机关实施了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和信息互通等“一统三互”工作措施,开展了税收问题研究、税务登记一站式办结等工作创新。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京津冀税务机关简化纳税人跨省(市)迁移手续,并明确了适用范围、时限要求、业务衔接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内容。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明确企业迁入地和迁出地三大税种税收收入五五分成等政策。“京津冀税务机关一系列合作框架和协议的出台,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

2017年6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雄安新区调研时表示,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好国家战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力支持新区建设。紧接着,河北省税务部门成立雄安新区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业务人员到北京培训,服务入驻雄安的大中型企业。

5年来,不断深化的税制改革、不断优化的纳税服务,使得京津冀协同发展背后的税收力量愈加强劲。信息共通共享,办税便利便捷,京津冀三地纳税人不仅可在3天内完成企业跨省迁移手续,还可以通过统一的办税平台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公开数据显示,京津冀三地税收规模差距正在缩小,区域经济协调性显著提升。近5年来,三地地区生产总值由6.7万亿元增长到8.5万亿元,年均增长6.3%;三地税收总量由1.7万亿元增长到2.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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