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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需要覆盖“资金成本”加“信贷风险成本”,一方面应降低银行的负债端成本,即资金成本;另一方面通过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堵点”,降低银行对企业作出的风险成本评估
抓好降低融资成本的三个环节
郭子源

中办、国办日前对外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为解决部分小微、民营企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在打通企业融资的“最后一公里”过程中,如何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问题?笔者认为,就目前在社会融资中居主体地位的银行业来看,出于可持续性考虑,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需要覆盖“资金成本”加“信贷风险成本”,一方面应降低银行的负债端成本,即资金成本;另一方面通过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堵点”,降低银行对企业作出的风险成本评估。此外,“融资周转”成本高也是当前小微、民营企业融资贵的原因之一,今后应着力创新还款方式,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

先看银行的负债端。为了降低这部分资金成本,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通过四次降准、增量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等工具,提供了充裕的中长期流动性。同时,央行还创设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并于今年1月23日开展了今年一季度TMLF操作。

再看信贷风险成本。由于“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的鸿沟长期横亘在银行与企业之间,加上部分小微企业无抵押、贸易背景真实性待查,银行往往会降低这些企业的信用评级。在此基础上,如果对该企业放贷,银行通常会采取两种措施:一是提高贷款利率以覆盖风险成本;二是要求企业增加担保、反担保以覆盖信贷风险,但企业需额外支付担保、反担保费用,增加了融资综合成本。

为解决矛盾,笔者认为,应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小微、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问题。

具体来看,应抓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法开放相关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推动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大数据共享,并优化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信息对接机制,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同时,应健全地方增信体系。其中,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需坚持准公共定位,不以营利为目的,逐步减少反担保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反担保。

最后看“融资周转”成本高的问题。按照此前的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审批流程,企业需要在贷款到期日还本付息后,再向银行申请新的贷款,从上笔贷款还清到下笔贷款到账,期间存在时间差,有时无法按时还款。这时,企业常会借社会渠道寻找“过桥”资金,先还款再申请新贷款,但这笔“过桥”资金成本却很高。对此,建议商业银行在风险清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小微、民营企业“续贷”业务,提高贷款需求的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对于贷款到期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商业银行可提前主动对接。

目前,已有部分地区的银行业先行先试。在此情形下,“续贷”业务有望在今年形成规模并陆续惠及更多小微、民营企业,进而破解长期存在的“倒贷”问题,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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