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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到2025年底前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海南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
本报记者 何 伟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试行)》(以下简称《名录》)的塑料制品。

“根据初步统计,海南每年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量为11万至12万吨,其中省内产量约6.5万吨。‘禁塑’已成为全球保护环境的共识和共同举措。”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表示,海南省出台“禁塑令”,是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的必要工作,也是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那么,“限塑”和“禁塑”工作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海南省“禁塑令”制定的特点又是什么?

“开展‘限塑’工作,多采取付费制等手段来限制或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强调的是限制;此次出台‘禁塑令’强调的是禁止,首先是禁止列入相关《名录》范围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邓小刚说,此次出台的“禁塑令”还有另一特点,即总结了国内和世界各国“限塑”的经验教训,并作了系统性谋划和部署。

据介绍,海南将采取先易后难,分行业分类别稳步推进“禁塑”工作。首先,在全省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学校、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以及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医院等行业和场所,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其次,制定《名录》,逐步推进,到2020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对于强化市场监督执法的闭环管理问题,海南省将从“严格生产准入”和“禁止岛外进入”两方面杜绝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利用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体系,推动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化和全闭环管理。

对于“禁塑令”的施行,百姓最关心的就是替代产品使用成本和便利性问题。

“目前,全生物降解原料价格是塑料制品原料价格的2倍,如何实现替代产品特别是全生物降解产品能够在市场和价格上让老百姓乐于接受?这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市场总供应量,降低相应成本;二是在过渡期研究相应的鼓励或补贴政策。”邓小刚说,要通过经济杠杆的办法,既让替代产品使用成本降下来,也要促进更多人选择绿色低碳生活,更多地“拎起菜篮子、提起布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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