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理论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 杨 超——
大力促进融通创新

新形势下,融通创新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创新链条各环节结合更紧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深入融合,创新链条前后端联系愈加紧密,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分工界限越发模糊,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众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同时,以华为为代表的领先企业开始进入基础研究领域,科技与经济的融合更加明显。

二是技术、人才和资金三大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配置更加优化。科研成果以许可、转让和作价投资等多种方式实现产业化,大批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了专门的成果转移转化岗位,建立了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累计设立5只子基金,资金总规模达247.2亿元。一批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科研人员结合新技术自主创业,并在市场上取得成功。同时,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下放后,产学研结合积极性也显著提高。

三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升级。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优惠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改善营商环境,“互联网+公共服务”促使更多优质资源进入创新领域。

四是新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更紧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与传统业态更好地融合,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趋势更明显;大数据、云计算和分享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工业4.0、新零售和人工智能等行业开始萌芽;实体经济在新技术的支持下从业态结构到组织形态、从发展理念到商业模式启动全方位变革。

通过融通创新加速转换新旧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必然要求破除短板、理顺关系、强化落实,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破除融资困难的短板,为创新创业提供切实可行的低成本融资渠道,解决创新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对融通创新各环节人员的激励,对成果转化收益进行合理分配,提高整个创新链条的积极性;理顺科技成果权属与国有资产管理的关系,解除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后顾之忧,促使更多的优秀成果进入融通创新。随着融通创新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我国发展新动能将持续成长,经济也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更好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肖 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