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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等部门发布《纪要》
依法严惩环境污染刑事犯罪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李万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20日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纪要》体现了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司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

对于非法经营危险废物案件,《纪要》要求坚持全链条、全环节、全流程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经营危险废物的产业链进行刑事打击,查清犯罪网络,深挖犯罪源头,斩断利益链条。同时,《纪要》明确,对于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渔业水体以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特殊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毒害性极强的污染物,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可以按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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