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经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做好内控同时,还需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推进普惠金融 风险也要可控
本报记者 陆 敏

□ 对于各家银行来说,应从内控入手,积极发展金融科技,实现全流程监控,既要服务好普惠金融群体,又要守住风险底线

□ 要加强风险分担,继续深化银保、银政分担机制,积极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推动地方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群体时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面临较高风险。

对于各家银行来说,应从内控入手,积极发展金融科技,实现全流程监控,既要服务好普惠金融群体,又要守住风险底线。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还需要相关部门积极作为,推动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引导各方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发展普惠金融,不仅是一个战略口号,还是一种能力。”建设银行董事长田国立说。据建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建设银行举全行之力推进普惠金融战略,在实际操作层面做到两个“强化”,即强化资源保障,专项配置贷款规模和业务费用;强化考核督导,考核中增加普惠金融战略业绩考核,并将普惠金融指标纳入二级行相关考核体系,纳入成员部门进行共担考核。

建行湖南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的大数据能力,已经可以筛选出优秀的小微企业。建行依托新一代核心系统与政府相关数据平台的对接,实现人民银行征信、税务、工商、海关等公共信息共享,为客户精准“画像”;以互联网的思维,运用好平台经营模式,提高数据资产经营能力,精准滴灌到最底层最急需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同时,强化风控管理,以“看得见、理得清、控得住”为要求确保业务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18年,建行湖南省分行实现普惠金融贷款270亿元,新增85亿元,完成监管全年计划的336%;同时,小企业贷款不良率下降2.23个百分点,资产质量领先当地同业。

防控风险,需要做好风险分担。此前出台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由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三农”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提供较低的费率。2018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成立,采取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引导和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

2018年11月底,光大银行作为首批7家合作银行之一,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合作的指导意见》,双方将在合作体系建设、业务模式构建、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等方面深化合作。

另外,从农业信贷来看,目前包括全国、省级和市、县农业信贷担保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业务规模稳步扩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申学锋表示,金融资本的逐利性和谨慎性,也使得许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业信贷业务上纷纷寻找有政府支持的担保机制加以保障。

引导各方资金进入普惠金融能有效实现风险分担。目前,各地纷纷建立各具特色的风险补偿机制。如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重庆、新疆、青岛、深圳等地设立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风险补偿,调动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另外还有一些创新做法,如浙江台州采取政府出资为主、银行捐资为辅的方式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建立银政风险共担机制。

还有一些地方在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时,同时发挥保险增信作用,探索形成“政府+银行+保险”小额信贷风险共担模式,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贷款风险,政府专项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和利息补贴。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张金萍表示,2019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要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增量扩面,提质增效。从外部环境上,需要各部门不断增强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的合力。同时,要加强风险分担,继续深化银保、银政分担机制,积极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发挥政策性担保的作用,提供外部增信,推动地方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本系列报道完)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