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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夏小微企业按税额50%减征

本报讯 记者许凌报道: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宁夏财政厅与税务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在中央授权减征幅度内,按减征50%“顶格”实行税收减免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最大幅度税收优惠。

《通知》要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税额的50%予以减征。

据统计,2018年宁夏税务局依法为纳税人办理各类减免抵退税款200.6亿元,有力支持了宁夏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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