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秉泽报道:贵州省近日印发《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保护办法》,提出全省县级政府部门要划定辖区内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范围并加强保护,助推农业规模化发展。
贵州省重点保护的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是指位于地形坡度小于6度的坝区内相对集中连片的耕地、园地。贵州要求坝区种植土地要闭合,在城镇、开发区、园区、村庄、道路、河流、水库等容易被蚕食、侵占的地域,要有明显的界线标识。
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耕地资源十分稀缺。贵州要求各级责任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确保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对违反规定擅自占用、调整、损毁划定的坝区种植土地的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