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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
首都或提前实施“国六标准”
本报记者 杨学聪

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北京市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提上了议事日程。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北京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其中,轻型汽油车标准按时间节点分步实施。

需要提醒购车者注意的是,凡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北京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一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针对各机动车销售单位则要求提前组织安排好销售计划,认真贯彻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落实销售主体责任,在经营场所明示有关内容,向购车者告知有关规定。对于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销售不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车辆的,由北京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为保证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顺利实施,北京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相关部门此前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明确提出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即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设置国六a和国六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实施。但也明确提出“对大气环境管理有特殊需求的重点区域可提前实施国六排放限值”。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北京拟提前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为此,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草拟了《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空气质量?数据显示,国六标准与国五标准相比,排放限值更低,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对于轻型汽油车CO、HC、NMHC和NOx排放将比国五阶段降低50%左右;重型柴油车NOx将比国五阶段降低60%以上,并增加了颗粒物粒数(PN)限值要求。实施新标准将有利于提升北京机动车排放水平,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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