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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2019年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校园智能手机使用
史洪举

随着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很多家庭都为中小学生购置了智能手机,以便用于随时联系或者所谓的查询资料和帮助学习。不过,智能手机进校园也给学生学习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以至于损害视力、消耗身体,影响学生学习成绩,诱发学生攀比心理乃至违法犯罪。

在智能手机普及时代,“一刀切”地禁止学生使用手机或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显然不合时宜,也有违法律法规和情理,容易激发学生、家长与学校、教师之间的矛盾。因为,从法理上讲,作为家长为学生购置的财产,学生个人享有该手机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学校并非法律上规定的禁止携带手机的场所,何况携带手机确实有助于家长与学生之间的沟通联系。

截至目前,欧美一些国家对于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已经有了社会共识,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国,明令禁止小学生和初中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在英国,除紧急情况,16岁以下学生不准使用手机。2018年8月份,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统一保管。因此,在规范和限制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方面,有必要取长补短,结合各种现实情况,及时制定省级、市级层面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切实规范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让学校和教师处理此类事件时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保证孩子们在中小学阶段把精力主要用在学习文化知识上。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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