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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对秦皇岛海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6,423.71万元。债务人住所地位于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金海大街127-2号,该项目担保情况如下:1.债务人以其名下坐落于昌黎县三街朝阳片的19,183.625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22,860平方米(约34.29亩)的商住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债务人以其名下坐落于昌黎县三街朝阳片的17,052.28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9,067.80平方米(约13.6亩)的商住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3.债务人以其名下坐落于昌黎县三街朝阳片的43,952.03平方米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4.夏荣、张钰、叶翔平、刘春秀、徐凌云、詹冬梅、廖小青、徐娜娜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22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2天内,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311-89167953

电子邮件:liuxianga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楼26、27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891690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zhaosongqin@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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