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2日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发布《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称,自2019年2月25日起,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地区范围由江苏省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扩大至江苏省、浙江省。其他各省(区、市)、深圳市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
此次取消的是一般企业开户许可。具体来说,包括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央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
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底,我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5488万户,占全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总量的92%。
《通知》显示,取消企业用户账户许可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以及企业银行账户管理,要遵循《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执行。银行为企业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要通过央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央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1月9日,围绕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问题,国新办召开了政策吹风会。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回答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后,对账户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范一飞表示,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以后,企业开户交由商业银行负责,银行就要全面独立承担账户管理的责任,企业风险意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水平等因素会直接影响企业账户管理质量。
企业账户管理看似简单,但实际中却存在不少风险。范一飞介绍,不排除出现个别银行为了想拉存款、抢客户放松开户审核,违规开立账户,或者部分企业违规开立、出租、转借、出售账户,而银行由于缺乏核实企业身份的有效手段,导致这些风险事件的发生。
此外,在企业账户管理方面,还需要防范不法分子违规开户进行诈骗、偷逃税款、贪污受贿、洗钱、恐怖融资等。如目前人们较为关注的电信诈骗等,都可能与企业账户有关,需要防范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