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童政、通讯员黄尚宁报道:试点5年来,广西桂林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旅游产业用地分类体系和基准地价体系,形成了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供地政策,促进了万达文化旅游城等60多个旅游项目落地。目前,试点政策已在广西旅游名县及其创建县、贫困县中推广运用,旅游用地改革的“样板效应”初显。
2013年6月份,原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桂林市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此后,围绕旅游用地面临的规划衔接不足、分类管理困难、基准地价过高、土地供应困难等问题,广西自然资源厅指导桂林市在用地规划管控、分类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出台了《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结合规化融合编制重点旅游片区发展规划,将旅游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为实施旅游用地管控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全国率先推行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区别于其他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体系,为旅游用地有偿使用提供政策依据,是改革试点的主要创新点。2016年9月份,桂林市公布实施旅游用地分类体系,将旅游设施用地、旅游地产用地、旅游景观生态用地区分开来,为合理规划、利用、统一管理旅游用地提供了科学标准。同时,制定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明确6城区、11县列入《桂林市统筹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清单》或《桂林市重点旅游片区发展规划》的旅游开发项目,执行旅游用地基准地价,结束了旅游地价因参照商业地价造成评估过高的历史。
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的实施,破解了旅游用地管理的机制性障碍,开创了全国旅游用地差别化管理的先河,推动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期间,桂林市利用试点政策保障了60多个旅游项目的用地。2017年,全市接待游客8200多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970多亿元,比试点开始实施的2013年分别翻了两番和近三番。
试点鼓励农村群众参与旅游开发和收益分配,提高了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旅游开发的积极性,促进了乡村旅游的迅速发展。目前,桂林市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已扩展至14万人,整体带动就业超过60万人。其中乡村旅游带动就业15万人,惠及5万余户家庭。